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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葡萄新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载ppt

发布日期:2024-04-29 22:18  浏览次数:

  新葡萄新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载ppt1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印发〈2007年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一批)〉的通知》 (建标[2007]125号文)

  2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调整〈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〉、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〉修订项 目计划的函》(建标[2009]94号)

  1、合并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和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》,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。将住宅建筑的高、 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;

  2、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,完善了有关灭 火救援的要求,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;

  3、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; 4、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内容;有 关消防给水系统、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 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;

  □2.1.1 高层建筑 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非单层厂房、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。  注: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。

   降低建筑发生火灾危险的各种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方法 。  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,能及时、快速、有效侦测、控制和

  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-2006共有条文387条,《高 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45-1995(2005年版)共有 条文214条,两者有相同、相近要求的条文170条,约占《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总条文的80%。 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2014年版共有条文423条,其中强制 性标准条文165条,约占全部条文的39%。 2014版规范相对于原两本规范,新增条文69条、修改128条、 删除114条。

   火灾危险性分类  耐火等级  平面布置  厂房、仓库防火间距  厂房和仓库防爆  厂房、仓库安全疏散

   建筑防火设计的根本,是处理好规范、功能和安全之间的 关系。建筑防火设计在执行防火规范规定时,不仅要符合 规范要求,更要满足使用功能,并为建筑投入使用后的消 防安全管理创造可靠的有利于管理的工作条件。

   在执行防火规范时,不能简单地执行规范,而是通过综合 分析建设项目的布局、防火间距、防火分区、安全疏散、 通风排烟、灭火设施等各方面的可行条件新葡萄新京官网,探索合理的对 策,以使建筑防火在实现规范要求、建筑功能和消防安全 的统一。

 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,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: 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.5m的地下或半地 下室; 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.2m的自行车库、储藏室、 敞开空间; 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、出屋面的楼梯间等。

  甲、乙、丙类液体、气体储罐(区)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 距、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。 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。 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、消防车道、消 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。 建筑供暖新葡萄新京官网、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 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。

  局部修订:95年、97年、01年,共10章5个附录 6、1995年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》GB 50045-1995

  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,不同使用功能场所 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,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 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。

   对于同一性质的建筑,如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,当在同一 建筑内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场所时,不同使用 功能区或场所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,以保证火灾不会相 互蔓延。例如住宅与商店的上下组合建造,幼儿园、托儿 所与办公、写字建筑或电影院、剧场与商业设施合建等。

  6、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 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;调整、补充了建材、家具、灯饰商店营 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;

  7、补充了地下仓库、物流建筑、大型可燃气体储罐(区)、 液氨储罐、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,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 防火间距;

  高层建筑防火技术要求专题研究 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要求专题研究 物流配送建筑防火要求专题研究 有顶步行商业街建筑防火要求专题研究 家具、建材等商店设计人员密度的研究 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的研究 民用建筑中敞开楼梯间相关防火设计要求的研究 窗槛墙及防火挑檐对火灾竖向蔓延影响的研究 双层呼吸式玻璃幕墙火灾蔓延特性与防火技术的研究 可燃气体储罐最大存储规模及防火间距的研究

  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, 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 部分确定; 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、可燃物的量较少,不足以构成 爆炸或火灾危险时,可按实际情况确定。

  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,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,尚 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,其防火设计应 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、论证。

   我国近年来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越来越多,尽管本规 范对高层建筑以及超高层建筑作了相关规定,但为了进一 步增强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高层建筑的防火性能,本条规 定要通过专题论证的方式,在本规范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提 出更严格的防火措施,有关论证的程序和组织要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。

  1、 1956年《工业企业和居民住宅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》 2、1960年《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》 3、1974年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TJ 16-1974共9章6个附录 4、1982年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》GBJ 45-1982 5、1987年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J 16-1987

  3、两项标准之间及与国家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 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的一些不协调、不适应的问题, 给规范的执行带来较大困难。

   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,是 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这一消 防工作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,也是制止建筑火灾事故,减 少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。

   科学合理的建筑防火设计,其消防设施应当有利于扑救火 灾,并保证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疏散,且将火灾影响限制在 一定的范围内,体现“主动灭火”和“被动防火”相结合 的理念。

   此类建筑的平面布局、防火分区、安全疏散、室内外消火栓 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、防排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其他设 计,需根据该建筑的使用性质、建筑高度、火灾危险性和防 火分隔情况等,按照本规范对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要求 确定。

   对于本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、消防车道和建筑的室外 消防用水量等,则需按建筑整体考虑。

  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,主要内容有: 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、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。 厂房、仓库、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 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、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 分隔、建筑防火构造、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。 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。 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、疏散宽度、疏散楼梯设置形式、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。

   3.1.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 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,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 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。

  □1.0.2 适用范围 1 厂房; 2 仓库; 3 民用建筑; 4 甲、乙、丙类液体储罐(区); 5 可燃、助燃气体储罐(区); 6 可燃材料堆场; 7 城市交通隧道。

  人民防空工程、石油和天然气工程、石油化工工 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,当有 专门的国家标准时新葡萄新京官网,宜从其规定。 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、及其制品厂房(仓 库)、花炮厂房(仓库)的建筑防火设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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